我是一名医院的会计工作者,今年以前,我们医院的大多数会计都是通过经济师的考试,取得的中级职称,并且通过了人事局的审核批准,但从2015年起,涪陵区人事局不再批准经济师职称,说是不符合经济师的评聘要求,会计应该评会计的职称,我本人有些困惑,现在开始不批准,说明以前评的不符合经济师要求,那作为行政机关办事机构,会不会纠正以前的错误的审核批准?不纠正以前的错误,那说明不存在错误,那就应该继续批准,请专家给一个正确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