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中心依据评审申请,发放一次性告知书通知,减少资料收集时间,优化中间环节,加快资料流转,提高办事效能。
二、评审中心审核受理并收集评审资料,要求项目单位填写项目送审资料承诺书、资料交接清单及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确保工程项目评审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三、评审中心制定评审计划,确定项目评审负责人及评审人员,严把预算审核、合同审查等关口,强化工程质量,严格评审时限,制定评审限时办结制度,提高工作效率。
四、评审人员进入项目现场勘察,调查核实项目的基本情况。在广泛收集有关项目资料的同时,组织评审人员深入项目现场进行勘察,核实了解项目情况,确保评审项目的真实性、施工方案的合、评审结果的客观性。
五、评审人员对项目的内容按有关标准、定额、进行评审,确定合理造价,形成项目投资评审初步结论,从问题定性、定量、数据准确性、文字规范化等各方面进行全面审核,采取规范工作底稿、落实复核、评审结论负责制以强化质量控制。
六、评审中心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立评审结果反馈机制,将项目评审初步结论、审减的原因及审减的理由及时反馈被评审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在收到评审结论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对项目评审中出现的较难认定或有争议的工程量和价格取费等问题召开专题会议,集中研究讨论。
七、评审中心处理项目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并按时、按质出具书面评审结论报告,统一规范评审文件,为最终的财政投资决策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