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七律长征朗诵网友会有什么评论?
随着多地宣布解禁烟花爆竹“禁燃令”,烟花爆竹的销售异常火爆,不仅线下烟花爆竹销售点顾客排起长队,很多人的朋友圈、微信群里也有人发起团购活动。然而,在微信群里买卖烟花爆竹,看似方便快捷,但其实已违反了相关规定,有可能受到处罚。
近日,杭州市萧山区应急管理局查获了两起在朋友圈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件。一例在小区业主群内兜售烟花爆竹,将烟花爆竹存放在某高层住宅楼一房间内,当事人从烟花爆竹店购入后再通过微信等方式进行倒卖;另一例将烟花爆竹存放在某村一民房内,当事人高某同样属于无证销售。两人均被罚款2万元,并被没收违法所得及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
根据我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等,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
如果在朋友圈发布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不违法。但是,如果在朋友圈发布的信息中,交易地点不是指定销售地点,包括“送货上门”等信息就涉嫌违法。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品,运输要求非常严格,要由专门的人员、专门的车辆、办理专门的运输许可证才能运输。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量较大,还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转发也要担责。很多人会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