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5日下午,看互联网金融暨投资者权益研讨会在工信部成功举办。本次会议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副会长、工信部信息中心企业网络安全促进委员会主任龚文主持。中国人民银行参事盛松成、中国证监会正局级研究员黄运成、最高人民检查院李忠诚,工信部信息中心总工程师童晓民等领导出席了本次研讨会议,中外建金融作为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平台代表应邀参加。
2017年“互联网金融”第4次被写入工作报告,从提倡“大力发展”到“高度”,防范金融风险、金融消费者权益成为行业规范发展的关键。随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问题再度受到广泛关注,监管层领导、行业大佬及专家学者等齐聚一堂,就如何“更好地互金消费者权益,引导互金行业良性发展”等话题进行探讨。
中国人民银行参事盛松成
中国人民银行参事盛松成从监管层面和消费者这两个方面谈了三点观点。首先要重视行为监管,完善投资的适当性制度建设。其次是重视地方金融监管,建设多元化的纠纷协调解决机制。最后是要培育成熟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教育。
最高人民检查院李忠诚表示,互联网金融符合当代发展需求,但需要规范、需要安全、需要。对互联网金融立法而言,不仅要规范市场主体参与者的行为,也要规范监管者管理和监督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正局级研究员黄运成表示,从对互联网金融当中的投资者的来说,不管是互联网金融的投资者,还是一般消费者的,还是一般投资者的,实际上是的。而投资者的首先要注意,投资者要充分认识现行的法规、政策、行为,不规范、不理想,有的地方,甚至是不符合、不到位的。要充分认识中国目前面临的一些现实的风险。
我国的资本市场虽然有20多年的历史,但是它还是在一个初级的阶段,处在一个不完善、不完备的情况。对此,中外建金融CEO曹新杰表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要从三个层面进行:在制度建设上,建立健全新领域消费者权益立法;企业经营上,从产品、销售以及平台加强业务管理;消费者教育上,要加大互联网金融知识普及和风险教育力度。只有消费者充分了解互联网金融行业风险并根据自身承担风险能力进行投资,才能最大程度的消费者权益。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未来,中外建金融将在为用户提供更加高效、便捷、贴心的金融信息服务。
来源:中国网
查看更多新闻频道新闻>>
标签:金融消费者;互联网;投资者;金融监管;投资者;金融立法;金融知识;金融行业;大力发展;工信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