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升服务。进一步创新完善政银企常态化对接机制,构府协调引导、部门联系扶持、金融机构主动服务、企业诚信发展的新型政银企关系,实现银企对接的经常化、制和规范化。
二是保险。设立各项金,包括:小微企业应急周转保障资金、小额贷款保险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等;加大农业保险、企业财产保险承保覆盖面经济;增强融资实力,加大政策性机构资本金注入力度。
三是激励引导。建立财政性资金存放与信贷投放挂钩导向机制,进一步完善信贷考核激励制度;加大对金融机构支持县域实体经济发展的考核力度,对信贷投放突出的金融机构和小贷公司给予资金励。
四是创新。积极鼓励企业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完善和推广“助保贷”业务;丰富金融业态,创新金融产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吸引新型投融资机制落户平遥;支持各金融机构根据全县产业特征、客户需求、发展现状,创新和打造极具地方特色的金融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