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检察机关开展查办和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主题举报宣传周活动。
检察机关怎样助推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曾明确指出,检察机关要着力公平有序的市场,加大知识产权司法力度。
今年上半年,我市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79件99人,起诉279件297人。商业贿赂和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得到了有效打击。此外,古镇“2·16”男扮女装抢劫案等大案要案,也被依法;查处百万元以上职务犯罪案件12件。种种努力,有效推动我市主动适应新常态,为保障全市工作大局的稳定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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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说
为创新驱动保驾护航检察机关都干了啥?
◆市场公平篇
关键词1:经济犯罪
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79件99人
记者从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上半年,我市检察机关为服务发展,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79件99人,起诉279件297人。其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食品药品和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6件32人,起诉134件142人。关键词2:商业贿赂
侦查商业贿赂犯罪案件31件31人
检察机关还深化商业贿赂专项治理,立案侦查商业贿赂犯罪案件31件31人。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联合市工商局推动我市建立“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专门查询渠道。
自主研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上申请系统”,实现24小时预约查询,上半年共提供查询26140人次。
◆社会稳定篇
关键词1:刑事犯罪
受理提请案件2475件3386人
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起诉职能作用。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提请案件2475件3386人,同比上升30.5%和29.7%;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229件3984人,同比上升30.1%和29.7%。
依理走私硅铁3亿元的珠海“8·16”专案、古镇“2·16”男扮女装抢劫案,及省院指定管辖的茂名市政协原冯立梅受贿千万元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关键词2:化解矛盾
办理7件刑事赔偿案执行赔偿金31.93万经济元
认真开展社会矛盾治理年活动,扎实推进涉法涉诉工作。完善诉访分离、依法终结等机制,落实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访等制度。
受理各类举报、和368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依理刑事赔偿案件7件,执行赔偿金额31.93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8.74万元,当事人权益。关键词3:司法保障
依法不955人,同比上升106%
罪刑、疑罪从无、非法排除等,依法不955人,同比上升106%;不起诉244人,同比上升92%。
强化对办案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监督,对无必要的变更强制措施12人。
◆惩防职务犯罪篇
关键词1:职务犯罪侦查
查处百万元以上案件12件
加大职务犯罪查处力度,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44件45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6件37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8件8人,查处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8人,百万元以上案件12件。
加大打击行贿犯罪力度,共查办行贿犯罪案件29件29人,占立案总数的65.9%。开展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共冻结、、追缴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248万元,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4人归案。关键词2:涉农职务犯罪
查办案件38件39人涉案犯罪金额2500多万元
上半年,围绕农地征用补偿、惠农支农政策落实等重点环节,共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8件39人,占立案总数的86.4%和86.7%。其中,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7人,涉案犯罪金额2500多万元。
◆公平篇
关键词1:刑事诉讼监督
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39份
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依法监督立案7件,监督撤案9件,追加15人,追诉漏犯19人,追诉漏罪81件。加强审判监督,审查刑事判决、裁定6749份,依法提出、提请抗诉9件。
提前介入办理的重大疑难、群体性、涉众型案件19件,对不足和不构成犯罪的不批准474件738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39份。开展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审查行政执法案件50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移送案件100件。关键词2:民事行政诉讼监督
受理行政违法检察监督线索6
受理民事行政案件138件,依法提请抗诉10件,确保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积极探索在履行职权中发现和纠正行政机关不履行和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工作,共受理行政违法检察监督线索6,办结3,发出案件通报4份,提出检察2份。关键词3:检务公开
发布重大案件信息16条
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两微一网”、新闻等公开检察工作情况,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1525份,公布程序性信息8380条,发布重大案件信息16条,公开审查、听证、起诉、案件9件。
案例
检察机关怎样知识产权?真实案例告诉你
今年上半年,我市检察机关加大了知识产权司法力度。记者从我市检察机关获悉,截至8月10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该类案件共有44件,涉及的有4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著作权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罪。
其中,假冒注册商标罪14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9件,著作权罪20件,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罪只有1件。
◆涉案类型: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销售假冒名牌洗浴用品,涉案金额450万元8名犯罪嫌疑人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成立一家贸易公司,将假冒宝洁、联合利华等多家公司的日用产品推销到市内多家大型超市,累计销售金额达450万余元。7月24日,市第一市区检察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对叶某强等8人提起公诉。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2012年10月18日,被告人叶某强在我市成立一家贸易公司,为牟取非法利益,被告人许某房、杨某容、李某德、张某娥、林某鹅、叶某军、巫某雄等共同销售假冒宝洁公司、联合利华公司等多家公司的日用产品。
其中,许某房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杨某容根据客户的订单量出具相关订货单、销售单;李某德、张某娥、林某鹅、叶某军负责在中山市大型连锁超市推销上述假冒产品;巫某雄负责清点货物并出具缺货清单后交给杨某容。
2014年7月14日,为逃避有关部门查处,叶某强变更了公司名称和代表人。2014年9月17日,宝洁(中国)有限公司委派商标代理公司报案,称发现有大量储存、销售假冒其公司旗下注册商标的商品。随后,市食药监局对多家商店进行检查并查扣一批假冒宝洁公司的产品。大部分店铺经营者均指证,被查获的产品系从叶某强的公司处进货。
同年10月17日,警方将上述被告人抓获归案,当场缴获电脑主机5台、相关销售单据1批,以及装在货车内的假冒日用品42箱,内有假冒潘婷、海飞丝、飘柔、沙宣等品牌洗浴用品。
11月19日,叶某强、许某房、杨某容、李某德、巫某雄等人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12月22日,张某娥、叶某军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林某鹅被取保候审。
该案涉案人员较多、涉及区域广、社会影响较大,是我市打击整治知识产权行动中具有代表性的案件。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市第一市区检察院全面审查销售单据等材料,准确合理地核算涉案金额;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对叶某强等8人提起公诉。
目前,该案正在法院审理中。
◆涉案类型:假冒注册商标罪
假冒认证商标,近8万美元灯具全私造检察部门依法提起公诉
今年5月,市第二市区检察院对假冒“UL”产品安全认证商标的被告人张某提起公诉,有力打击了这一严重损坏商标权人权益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犯为。
2013年上半年,被告人张某受美国客户委托生产一批灯具(货值78466.76美元)。此后,张某在其经营的灯饰公司内组织工人生产该批灯具,并在未经“UL”注册商标人授权情况下,擅自在灯具中使用上述商标,后被司法机关查获。
“UL”是“美国保险商实验室”的缩写。该实验室是国际认可的安全检验机构,对通过检验、符合认证标准的机电类产品(包括民用电器)颁发授权的“UL”安全标志。该“UL”标志在我国取得商标注册证书。
与一般假冒注册商标不同的是,本案被告人张某假冒的是产品安全认证商标,并非灯具的商品商标。
由于产品安全认证商标是证明产品质量安全达标的标志,对消费者选购产品具有重要影响力。涉案灯具未取得“UL”认证,却冒用该商标,显然会消费者购买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灯具,侵害其权益。因此,张某假冒产品安全认证商标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市第二市区检察院在严把案件事实关、关、法律关的前提下,从快办理,最终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将被告人张某提起公诉。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剖析
服务发展检察机关有哪些创新?
推进农村职务犯罪示范点受理涉农举报线索18条
今年上半年,我市检察机关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防范职务犯罪示范点”建设工作。
全市首批7个“示范点”,已全部挂牌运行。与三乡等17个镇区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长效机制,促成小榄等16个镇区出台“三资”监管和交易平台实施方案,建立集体资产工作站,形成“检察院指导、镇区党委领导、村居一级推进”的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格局。
今年上半年,我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涉农举报线索18条,同比下降42%。
联手市、市城乡规划局共建预防职务犯罪机制
为了进一步创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今年3月23日,市检察院与市签订《关于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指导意见》,深化各警种、各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在去年“检-警”共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基础上,进一步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3月25日,市检察院与市城乡规划局签约,共同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
以上工作做法和经验得到了一致的好评,被誉为“廉洁执法,中山样本”。为了加强预防宣传教育,市检察院还联合市纪委共同筹建了我市首个农村基层干部警示教育,举办法制43场,受教育干部1万多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