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代表第三方绩效评价制
广州日报讯 (记者黎蘅)昨日,广州市第十四届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进行分组讨论。讨论中,代表们最为关注的是本次财政局所提交的“2013年度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情况的报告”。对于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各部门和项目的财政绩效进行评价,代表们普遍赞同。与此同时,也有代表认为,第三方机构的选择要规范,并把评价制,对于获得“差评”的部门或项目,有关负责人要被问责。
市财经委主任委员欧阳知财政部门进一步优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评价要研究进一步优化的指标体系,更科学、充分反映绩效项目的特点,评出来的东西才更准。”他还认为,要把第三方评价作为一个常态化的制度建设好,评价结果的运用也要重视。“评价结果不仅要公开,还要把绩效评价结果跟部门领导工作实际评价结合起来。把绩效评价结果跟问责制度结合起来,有一些确实比较低、差的项目,还应该要分析原因,启动必要的问责。”
此外,还有不少代表认为,选择第三方评价机构的规范性和权威性也很重要。市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魏强表示,绩效评价中要注意加强第三方评价中介机构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