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职称办公室《关于我市高级经济师资格实行“考评结合”的通知》(渝职改办[2004]29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4年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办[2014]2号),为切实做好我市2014年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评结经济师合”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月8日─2月26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0日
9:00—11:00
经济基础知识
14:00—16:00
经济专业知识实务
三、报考条件
㈠凡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并符合“申报”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从事经济工作满1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满4年。
3.大学本科及专科毕业,取得经济师资格满5年。
㈡不具备上述学历、资历的人员,应符合职称办公室《关于印发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渝职改办[2004]12号)文件的破格申报条件。
四、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专业、级别、科目代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