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某外商投资企业将其同-产品销售给甲、乙、丙三家企业,其中甲、乙两家企业属其关联企业。交易情况如下:全年销售给甲企业1000吨,单价1000元,销售给乙企业2000吨,单价1200元,销售给非关联企业丙企业3000吨,单价2000元。注册税务师审核后,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元。
城关镇个体工商户郭某,于2月6日到城关所办税税务师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由工作人员根据郭某的申报代其填写,申税销售额2500元,应纳、城市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合计160.50元。但是郭某没有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