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2014-07-23 12:09

评论:“残保金”何以变“残疾”公共资金

顶叶纸虎,虐阳吧,世上最强男人,冯立杨,柳林电厂吧,爷儿别闹,印塔尔,劳斯莱斯梅林发动机,大唐之蝙蝠公子,韶华 小猫一尾

  日前,有报道,深圳市民爱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原职工举报该中心(以下简称民爱中心)每年有几千万元经费,支出仅数百万元。随后深圳残联回应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非“三公”经费,没要公开,引发社会关注(6月3日《》)。来 自 西 陆 军 事

  深圳残保金每年征收几个亿,支出却不透明,这显然不能让人放心。再加上深圳残联下属单位— 民爱中心原职工举报该中心每年有几千万元经费,支出仅数百万元,更让人对深圳残保金支出是否合理产生很多问号。当然,不只是深圳,全国其他地方的残保金是否支出合理、透明,也值得关注。

  稍有常识的人应该清楚,残保金收支必须公开透明,不仅是因为这笔资金来源特殊— 来自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也是因为服务对象比较特殊。如果不能公开透明,就会影响到出资人和残疾人的知情权、监督权。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第二章,残保金应该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然而,深圳残保金每年征收多少钱,累计征收多少钱,具体花在哪里,这些问题不透明。尽管《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办法》对残保金支出方向有明确,并且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但坦率地说,是否依法支出、是否有效监督,值得质疑。何况,体制内监督永远代替不了社会监督。

  深圳残联之所以不公开残保金,理由之一是,残保金非“三公”经费,没有公开的和要求。显然,理由很,即使法规没有明确残保金收支必须公开,但很显然属于《信息公开条例》公开的信息。

  在笔者看来,深圳“残保金”变“残疾”或许有更深的原因。其一,相关立法部门对残保金重视不够。无论是财政部出台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还是《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办法》,都没有对残保金收支公开做出明确,这成为深圳残联不愿意公开的一个说辞。

  2008年《残疾人保障法》修订后实施,按理说,要按照这部法律的要求重新修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和地方法规,在修订时应该听取残疾人的意见。然而,包括深圳在内,并没有及时修订地方残保金法规,如此一来,不公开残保金收支就有了一个制度上的理由— 没有公开。

  其二,与相关部门不重视残疾人相关权益有关。据《中国青年报》2011年报道,在深圳福田区某残疾人协会工作的许平,曾经多次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向有关部门提出信息公开的申请,均未获得满意的答复。在广州,也有残障青年因申请公开十年来广州市残保金收支明细未果,将相关部门告上法庭。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本应该处于健康状态(至少要收支透明)的残保金,如今看上去更像是一种有某些“残疾”或者说有某些缺陷的公共资金,不愿意公开自然会引发各种猜测,比如,残保金是否在“沉睡”,是否存在某些不为人知的黑幕……残保金能否真正成为残疾人就业的“拐杖”,也值得怀疑。

  有关方面不愿意公开的另一个原因是,残保金支出恐怕是糊涂账。广东省残联副理事长张永安曾透露,由于残联每年开展各项工作使用的经费来源于一般预算资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福彩公益金等多个方面,具体某一项工作用的钱是从哪个方面出的,在总的支出中各方面占多少比例,很难分得清。而这显然不符合现代公共资金支出要求。

  冯海宁

  • 合作推广
  • 随机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