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树立“安全评审”。将风险防控作为财政评审的重中之重,把好技术、廉政和三道防控网,确保评审工作安全健康发展。
二是打造“阳光评审”机制。增加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和执行力,建立项目评审会审制度,对专业性、政策性较强或技术难度大、有争议的项目邀请相关部门和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会审。
三是构建“绩效评审”体系。进一步明确预算评审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方法,积极探索对重点工程和民生项目支出预算定额标准的研究与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