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3年度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3年度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办理完毕,自治区直属考区从5月30日开始领取,各盟市考区领取时间请与当地财政局会计科联系。考生领取证书时请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毕业证、身份证、准考证原件。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