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海恒投资控股集团公司于2013年8月委托天津市气象科学研究所承担锦绣社区城中村项目影响评价工作,该项目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已于2013年8月20日至2013年9月5日在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网站发布。目前,该项目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已基本完成,根据《影响评价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锦绣社区城中村项目是由合肥海恒投资控股集团公司投资建设的拆迁安置小区,项目于2013年3月11日经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发展局合经区项[2013]24号文备案,此备案分为两个项目:海恒社区城中村以及锦绣社区城中村项目;建设单位为合肥经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评价仅对锦绣社区城中村项目部分进行分析,海恒社区城中村项目需另行环评手续。
锦绣社区城中村项目选址位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紫蓬与佛掌交口西南角;项目东隔佛掌为丹盛包装公司及合肥威尔燃油系统公司,南为锦绣小学、紫云花园,西侧为紫云花园,北隔紫蓬为联合利华公司。
根据规划,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5387m
,共建设7栋22-30F高层住宅楼,1栋5层综合商业,项目总投资3.0亿元。
二、项目对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施工期:施工产生的地面扬尘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来自建筑地基土方的挖掘扬尘及现场堆放扬尘及建筑材料包括白灰、水泥、沙子等搬运扬尘;二是来自来往运输车辆引起的二次扬尘。尾气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和交通运输车辆,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NO
、CO和烃类物等。废水主要为施工生活污水和施工区地面清洗和施工机械、建材冲洗产生的废水。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建筑施工机械噪声。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地基开挖弃土、工人生活垃圾等。
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居民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和垃圾收集点的恶臭气体。噪声源主要来自泵房水泵、车库通风机、配电所变压器等设备噪声。固体废物主要为居民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三、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
施工期污染及治理措施:
施工期废水污染主要有施工区地面清洗和施工机械、建材冲洗产生的废水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BOD
、COD、石油类等,施工现场建造沉淀池、隔油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对含油量大的施工机械冲洗水或悬浮物含量高的其他施工废水需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期生活污水集中排放,通过临时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大气污染主要是风蚀扬尘,应对进场道适时洒水抑尘;噪声污染主要是来自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和各种运输车辆等施工机械以及空气泵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和振动噪声,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和《合肥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中的有关。本项目施工渣土在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自2004年9月1日起实施的《合肥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
营运期污染及治理措施:
1、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通过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等。废水达到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排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派河,对派河影响较小。
2、建设项目大气污染源排放主要为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垃圾收集点的恶臭;区内地下车库设置排风竖井就近设在绿化带中,距离住宅楼大于5m,避开人们经常活动区,以减少对人们的影响。对于垃圾收集点的臭气要做到项目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减少其在小区的滞留时间,使恶臭对周围的影响降至最低。
3、建设项目噪声主要有设备噪声和社会活动噪声。项目应优选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对泵房、配电房等设备修建单独设备房;进出停车场车辆禁鸣,同时大型车辆进出。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区噪声可以达到《声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适宜居住。
4、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根据市容部门的有关管理办法,统一运至合肥市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四、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锦绣社区城中村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城市总体规划,对所排放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污染物排放达标,对评价区的影响较小。同时所在地周围对本项目影响也较小,适合本项目的建设,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见的主要方式
认为可在本公示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查询影响报告书简本及其他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合肥海恒投资控股集团公司
联系人:刘院长
电话:
通讯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微6号海恒大厦6008室
环评单位:天津市气象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陈燕
电话:
邮箱:
通讯地址:合肥市庐江60号
六、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对建设项目有关工作的意见和,特此进行公示。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措施的意见、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方面的和要求。
七、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请在参与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八、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合肥海恒投资控股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