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2013-11-30 18:18

评论:新提任官员财产公开应逐步上升至省部级(2)

“此外,一些技术手段也需要一定的准备时间”。他说,财产公开的前提是建立财产核查平台,比如国土资源部正在进行的不动产登记,“公开只是形式,目的是预防。只有具备了过硬的技术手段,才有能力发现虚假公开的干

  “此外,一些技术手段也需要一定的准备时间”。他说,财产公开的前提是建立财产核查平台,比如国土资源部正在进行的不动产登记,“公开只是形式,目的是预防。只有具备了过硬的技术手段,才有能力发现虚假公开的干部”。

  2 此前地方试点为何止于处级科级?

  阿勒泰全国“首晒”财产的55名领导干部,均为正科级和县处级,其他试点地区公开财产的干部也多止于处级科级,例如温州洞头县,江苏的淮安和灌云,当地的厅局级干部一直没加入财产公开“阵营”。

  “国家领导人多次强调,反腐要老虎苍蝇一起抓”。许耀桐表示,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三个平等”:规则平等、机会平等、平等,而“新提任领导干部财产公开”应该遵循“规则平等”原则,“不管哪一个级别,都应公开,从目前的科处级,逐步上升到厅局级、省部级”。

  许耀桐强调,只有“规则平等”,公开财产的级别不仅仅局限于科处级,才有利于“新提任领导干部财产公开”真正制,“不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3 此前地方试点为何“昙花一现”?

  目前很多试点地区的“财产公开”,如浏阳、温州洞头等,大多只进行了一次,再无下文。有报道,阿勒泰原纪委吴伟平曾坦言,压力太大了。当地官员曾抱怨,“凭什么只有我们这里申报?”

  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程文浩表示,前期地方层面对官员财产公开的尝试,由于各地制度要求不一致,加之推行普遍遇到阻力,容易无果而终。但三中全会的决定显然是要将之前的地方试点上升为全国试点,其意义十分深远。

  程文浩,全国试点顺利推进,减少阻力,可以“从小到大”、“小步快跑”,“比如公开的范围,不一定一开始就全部在互联网上向全社会公开,而首先在官员影响的地域范围之内公开”。

  4 官员公开财产有违隐私权?

  据《南方日报》报道,广东省代表叶鹏智曾提出,“要官员公开财产有法律依据吗?全国有公布财产公开的法律吗?官员也是人,也有隐私。”

  叶鹏智并不是提出“公开财产有违隐私权”的第一人,不少领导干部也有相同看法。灌云县不少参与公示的干部接受采访时也曾表示,“能够接受,但对个人隐私有担忧”。

  程文浩表示,关于官员财产公开的争议持续了很长时间,但三中全会《决定》已经对争议画上了句号,明确新提任领导干部应该公开财产,“官员不是普通,而是特殊,因为他们掌握了公公共资源,所以其隐私必然受到,其行为必然要受到社会监督”。

  5 如何核查财产公开真实性?

  据新京报记者统计,试点公开的财产内容主要集中在家庭收入、住房情况、私家车等方面,基本未涉及“礼金”等灰色收入事项。但官员们公开的财产状况,显示其物质生活水平并不高。

  例如灌云县公开财产的33名干部,个人家庭年收入从5万元到13.2万元不等,7人负债,有房贷或车贷;8人拥有两套房产,24人拥有1套房产,1人无房产;有私家车的只有10人。

  官员公示的财产状况是否真实?各试点地区的纪委等部门都表示将核查,但核查结果并未对外公布。“必须公开内容的真实性”。程文浩说,下一步的新提任干部财产公开,亟待三个配套机制:信息核查机制、法律追责机制、监督机制。

  有关部门将加快制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同时不动产登记等措施均已在推进之中,这些都为信息核查奠定了基础。

  程文浩认为,信息核查机制主要解决公示财产的问题,还需配套以法律追责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法律法规等形式,制定对虚假申报、虚假公示的具体措施,比如免职、降职等;还要通过官员财产的社会公示,努力发挥监督的力量,百姓往往能观察到当地官员的实际‘家底’,从而发现潜在的行为”。(编辑 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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